实现困有所帮、老有所养、幼有所护、残有所助 ——龙岩市民政局聚力“暖心民政”举措助推打造“大爱龙岩”品牌
来源:龙岩市民政局
时间:2022-12-12 15:54
龙岩市民政局认真践行党的二十大关于“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等方面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市委打造“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建设要求,立足民政职能职责,从“困有所帮、老有所养、幼有所护、残有所助”四个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我市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社会福利体系,促进全市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快”上下功夫。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谋划。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传达学习市委余红胜书记关于打造“大爱龙岩”新时代精神文明品牌,进一步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指示精神,明确工作重点、步骤措施,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并在市委文明办带领下,安排专人前往三明市学习经验。二是高位推进,成立组织机构。成立龙岩市民政局打造“大爱龙岩﹒暖心民政”品牌加强对社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救助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整体工作,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3个专项工作组,抽调多名业务熟、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干部负责日常工作。三是广泛动员,全面安排部署。立足民政职能职责,印发《龙岩市民政局关于打造“大爱龙岩﹒暖心民政”品牌进一步加强对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救助帮扶举措的通知》,通过24条具体措施,聚焦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急难愁盼”的身边事、困难事、烦心事,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利益。
二、强化统筹推进,在“实”上下功夫。
一是实施“困有所帮”行动,有效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及时依规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全市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革命“五老”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大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街面巡查救助力度,持续做好极端天气下“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工作。二是开展“老有所养”行动,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大力推广长者食堂(助餐点)做法,健全“长者食堂+助餐点+配餐送餐就餐”机制,落实适老化改造;按时足额发放高龄老人津(补)贴,继续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每人每年投保1份“银龄安康保险”;全面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生活定补、医疗补助、价格临时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发放一定的入职补贴和在职补贴。三是开展“幼有所护”行动,不断加大儿童关爱保障力度。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发放基本生活费;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顺利完成学业;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确保符合条件的儿童享受项目资助。四是开展“残有所助”行动,凝聚扶残助残正能量。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补贴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走在其它山区地市的前列;发放精神病患者看护管理奖金每人每年不少于2400元。
三、坚持齐抓共管,在“合”上下功夫。
一是形成工作合力。健全救助帮扶社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工作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思路,由责任领导牵头,周密安排部署,细化任务措施,统筹抓好各项工作,做到有计划安排、有时间节点、有落实反馈,确保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同时,加强与财政、人社、卫健、教育、妇联、团委等部门的配合,共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措施任务得到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共用促进的工作氛围。二是突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纸电视、“e龙岩”、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积极宣传工作成效,大力总结推广救助帮扶社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好举措、好办法,提升“大爱龙岩、暖心民政”品牌知名度,让救助帮扶社会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行动深入人心,推动“大爱龙岩”走出龙岩、走向全国,打造参与精神文明建设“民政样板”,进一步形成敢担当、想干事的工作氛围。三是落实奖惩机制。把救助帮扶举措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围,对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正向激励,工作不力的给予扣分,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情况要约谈解决,推动群众获得感更加充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