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民政局:解民忧 办实事 擦亮民政为民底色
来源:福州市民政局 时间:2022-10-28 10:01
 近日,新华社长篇通讯《让有福之州更好造福于民——“3820”战略工程引领福州高质量发展纪实》,福州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交流研讨会,深入学习文章内容,深刻领会“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融会贯通,指导实践,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留给福州的宝贵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来引领福州民政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强化理论学习,深刻领会“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

  “3820”战略工程是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调查研究的成果,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典范,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是引领开创福州民政工作新发展的行动指南。我们要通过多种维度多种方式,深入领会“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一是深学细悟。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福州市实施“3820”战略工程以来的建设成果,结合当前福州发展的历史方位,深入开展理论学习,以更加扎实的理论基础加强学思践悟的深度。二是领导带头。充分发挥局党组成员、党支部书记等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加强交流研讨、专题座谈,有力推动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三是拓展形式。以党支部“三会一课”、党支部书记宣讲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学习形式,将学习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立足民生兜底,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

  坚持以“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努力奋斗、顽强拼搏,推动福州民政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聚焦省市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强有力推进养老服务为民办事项目。今年以来,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任务已完成选址4个,其中,已动建1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任务已完成15个项目选址;长者食堂(助餐点)任务已完成选址70个,其中,已建成长者食堂21个。二是持续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挂钩机制,自今年4月1日起低保标准调整提高至每人每月880元。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扩围政策,巩固提升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成果,今年以来,6.93万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发放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2.8亿元;实施临时救助934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753万元。三是不断巩固残疾人兜底保障成果。持续调整提高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265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85元;生活困难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分别从每人每月11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9元,每人每月92元提高到99元,提标后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惠及3.8万困难残疾人和4.7万重度残疾人。从今年5月起,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进一步畅通了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补贴申请形式,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更方便更便捷。

  接续奋斗拼搏,奋力谱写新时代民政发展新篇章

  “福州的今天是美好的,福州的明天一定会更好!”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州的深情祝福。我们一定要不忘嘱托,不负期望,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奋勇前进,不断开创福州民政新局面。一是大力推进长者食堂建设。制定《福州市长者食堂建设实施方案》,明确2022年底前,五城区社区长者食堂覆盖率100%;2023年底,其他县(市)区政府驻地街道(乡镇)的社区长者食堂覆盖率100%,并向其他有条件的社区(村)推广;2025年底,全市社区长者食堂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参与长者食堂建设运营,大力培育有实力的餐饮企业,发展以中央厨房配送为核心的老年助餐服务。推动长者食堂规范化建设,统一形象标识、建设标准、管理要求,同步纳入市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管理,老年人凭借全市通行的“银龄福卡”,可享受便捷的就近用餐服务。二是持续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和临时救助制度,加强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制度之间的内衔接,以及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之间的外衔接,形成制度合力、资源合力。强化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强化各部门之间数据信息互通共享、数据比对。巩固提升困难群众“漏保”“漏救”问题点题整治,适度扩大兜底保障范围。探索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支持闽清率先探索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不断积累实践经验。三是不断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开展新一届村(居)委会培训,提高新一届村(社区)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为城乡社区治理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开展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维护社会组织良好发展秩序,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动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积极发挥正能量。强化基层工作力量,持续推进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做好社工人才培育工作,举办社会工作者技能培训班,提升社会工作者专业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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