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以民为本,安民方能立政。2022年以来,福州市民政局针对兜底保障群体、边缘困难群体以及其他困难群体,提出了一揽子分层分类救助帮扶政策,民生持续得到保障和改善。期间,注重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在永泰县试点铺开“群众医疗互助”机制,助力打通农村医疗救助“最后一公里”。
一是降成本、减负担。乡镇村民医疗互助的筹资标准按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通过“群众自愿互助、社会公益慈善捐赠、集体经济组织补贴、财政量力而行支持”方式拼盘资金。比如,永泰县统一参保费为每人每年45元,其中群众个人出资40元、县专项资金引导支持5元,并对低保、特困、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特殊困难群体予以全额资助;此外,积极争取市财政支持,配套200万元试点补助金。同步接受乡贤公益资金、村集体资金等社会力量资助金67.1万元,除列支2.5%运转经费外,均用于乡镇“按病种”补助住院参保群众,年度资金结余和利息全额滚存。
二是广覆盖、重普惠。一方面,乡镇村民医疗互助覆盖永泰县全体户籍人员,不受年龄大小、健康状况限制,年龄超过60周岁的老人达到12085人,占18.74%,其中年龄最大的102周岁。另一方面,降低补助门槛,住院对象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的单次住院个人支付金额达到4000元即可享受补助,平均受益人数达到参保人数的5%—8%,且不限补助次数,年度累计最高可以补助10万元,填补了商业保险“老不保、病不保、受益面窄”的真空地带。截至目前,试点县永泰共7.4万人次参加互助,理赔成功2109人次,发放互助金257万元,群众住院自付医疗负担平均减轻24.4%,大病减负16.2%,有效降低因病致困发生率。例如,霞拔乡后官村黄某,因心脏病住院花费了7.8万元,医保报销了3.1万元,医疗互助又补助了1.2万元,有效缓解了家庭经济负担。
三是促公平、提效率。“乡镇村民医疗互助”机制依托第三方平台提供专业化高效服务。一方面,阳光透明。按照“同病种定额补、大病大补、小病小补”原则实施补助,病种采用国家卫健委CN—DRGs应用版标准,做到“一个标准一视同仁,只认标准不认人,只认病种不认医院”,避免了互助资金“人情补助”“暗箱操作”等现象。另一方面,操作简便。群众端可通过“福村保”APP完成保费交纳、“三项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结算单)上传等“一揽子”事宜;镇(村)管理端定期登陆管理系统,根据补助信息就可向申请对象银行卡拨付补助金,做到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次月发放补助金,有效减轻了基层工作量,进一步提升了工作效率。下一阶段,福州市民政局将稳步推进福清、连江、闽清的试点扩面工作,视情况在全市范围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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