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省民政厅 时间: 2024-01-15 17:55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民政厅网站(www.fjsmzt.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民政”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民政厅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76283,传真:0591-87512701,电子邮箱:fjsmzt@fuji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重点围绕民生保障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我厅出台的各项民生相关、群众关切的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规划统计、预算结算、重点领域、重要工作、建议提案办理和重要会议情况等信息公开。按照“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以厅门户网站、微信为平台,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知晓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文件147条,民政政策文件10条,相关政策解读30条。

  二是不断提升公开质效。针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时效。深化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做好全省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数量,临时救助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加强养老服务领域规划、政策公开,及时公开《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等养老政策措施。面向社会发布养老服务设施点位布局,公布星级养老机构名单。及时公开省级社会组织登记、变更、撤销等信息。2023年在“福建民政”网站发布“民政动态”信息254条;在“福建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662次,发布信息2359条。

  三是优化平台建设。页面、版式和主题的更新变化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政务新媒体的吸引力,方便网端、微端客户的浏览阅读,努力扩大信息公开的有效传播;通过“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向网民推出话题35个,内容涉及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全面提升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我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关于社会救助相关政策等;完成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对厅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认定工作,梳理形成文件目录清单,认真核对文件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网站总浏览量累计达4100万人次;微端关注人数达累计4万人。

  四是强化监督保障。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加强协调督促,及时、准确解读回应公众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时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意见,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全部按时办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0

  0

  10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14

  0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主要存在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图解占比较少,动画解读、视频解读等创新解读方式比较欠缺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持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优化政策解读内容,以更贴近民众、更丰富多彩的方式,全面解读社会关切的重要制度、文件和措施,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政策的接受度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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