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福建省民政厅 时间: 2022-01-14 17:33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省民政厅网站(www.fjsmzt.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福建民政”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福建省民政厅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676283,传真:0591-87512701,电子邮箱:fjsmzt@fuji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条例》《办法》等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重点围绕民生保障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一)提升业务能力。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厅领导多次进行专题部署,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认真组织厅机关干部学习政务公开政策文件,传达有关精神和规定。先后3次各处(室、局)相关同志开会,学习传达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情况的通报》《2021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总结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对照考核评估指标检视存在差距不足,研究制定改进措施,推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先后派出2批次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全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应用培训班、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业务视频培训班。2021年8上旬,举办全省民政系统办公室业务培训班,将政务公开列为重要培训内容,邀请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处有关同志授课,对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和各市、县(区)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150人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推进平台建设。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统一规范、功能优化、衔接管理等工作,及时发布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相关内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依托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培训模块,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在线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业务能力测评,顺利登录使用并熟练掌握新平台操作规程。依托该平台,建立工作闭环,扎实开展并按时完成信息数据采集、填报等工作,加强政务公开信息监察。定期研究网站建设工作,跟踪落实绩效考核任务,建立网站栏目和内容每月巡检机制督促指导各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并做好厅网站运维、网络安全及政务新媒体运行维护。“福建民政”网站和微端页面、版式和主题的更新变化上下功夫,着力增强政务新媒体的吸引力方便网端、微端客户的浏览阅读,努力扩大信息公开的有效传播全年“福建民政”网站开展“政策解读”57次,内容涉及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经营性公墓审批服务、城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等;通过“在线访谈”“网上调查”等互动栏目向网民推出话题19个,内容涉及社工站点建设、社工标识方案征求意见、社会救助申办等;在“福建民政”微信公众号设置“我为群众办实事”“疫情防控”“网络安全”等专题13个,内容涉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近邻服务、志愿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网站浏览量微端关注人数累计分别达到673334722348人

  (三)加大公开力度持续深入推进《条例》贯彻落实,切实加大民政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部做到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公开,并连同《政府信息送交目录表》一并及时报送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中心。落实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予以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文件199条,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1件。加大执法力度,组织开展了省级社会组织、公墓、福利彩票代销点等“双随机”抽查工作,共检查民政监管市场主体164家,并在厅网站公布抽查结果不断拓展政务公开阵地,在继续做好与省级新闻媒体合作的同时,加强与央媒的福建频道、分社、网站的联动,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运用新闻媒体搭建的融合型发布平台,多形态地联动推送信息,实现公开信息的多样化;围绕阶段性重点工作主题,引导新闻媒体开展“事前为暖场,事中讲动态和事后挖深度”的梯度报道,增强了信息公开的层次性和活跃度。全年“福建民政”网站发布“民政动态”信息318条;在“福建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推文409次,发布信息1466条各类媒体发布福建民政新闻信息464篇(条),其中:《福建日报》71篇《中国社会报》170篇东南网142篇福建广播影视集团《福建新闻联播》和《新闻启示录》报道35篇人民网福建频道21条中新社福建网站6新华社福建网站1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3

  0

  12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0

  0

  0

  0

  0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厅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如:信息公开的质量和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途径还需拓展。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对《条例》及政务公开相关制度政策的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相关规定,制定出台《福建省民政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和备案工作;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系统梳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并动态更新;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和新要求,持续推进厅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大应用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信息力度,及时掌握涉及民政的舆情信息,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社会公众获取民政政策和工作信息的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等有关规定,今年未涉及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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