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民政厅
时间: 2011-01-28 00:00
索 引 号:FJ00110-1500-2011-00018
文 号:闽民办函〔2011〕15号
信息标题:福建省民政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10128
信息内容: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fujian.mc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民政厅联系(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9376,电子邮箱:fjsmzt@fj.gov.cn)。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省级福彩公益金、救灾捐赠资金等民政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我厅及时公开了省级福彩公益金等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09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的公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拨补2009年度“明天计划”专项经费的通知》、《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资金支出情况公告》和省救灾物资储备库进场道路工程施工、省军供站厨房改造装修工程招投标等信息。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厅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市县社会福利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民生工程的规划工作,及时公开了《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全省2010年建立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等规划信息。同时,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运行实行全程监控,及时督促改进,2010年,我厅网上审批平台共办结45件。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全年共报送涉及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信息29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不断改进“福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充实“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内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民政政策法规等民政政务信息,并开辟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全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10防灾减灾日——减灾从社区做起”等专栏。同时持续利用“福建民政”半月刊、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通报民政各项工作进展,针对惠民利民的重大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厅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制定、报送、保密审查等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1.22%;综合工作类24条,占9.80%;民间组织管理类113条,占46.12%;救灾救济类17条,占6.94%;社会救助类16条,占6.53%;优待抚恤类6条,占2.45%;军休、退伍安置类3条,占1.22%;基层民主自治类2条,占0.82%;社区建设类10条,占4.08%;区划地名类8条,占3.27%;社会福利类10条,占4.08%;社会事务类15条,占6.12%;人事任免类16条,占6.53%;其他2条,占0.82%。
截至2010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条,占0.34%;综合工作类149条,占8.56%;民间组织管理类1010条,占58.05%;救灾救济类62条,占3.56%;社会救助类68条,占3.91%;优待抚恤类43条,占2.47%;军休、退伍安置类11条,占0.63%;基层民主自治类18条,占1.03%;社区建设类43条,占2.47%;区划地名类58条,占3.33%;社会福利类99条,占5.69%;社会事务类113条,占6.49%;社会工作者管理类3条,占0.17%;人事任免类55条,占3.16%;其他类2条,占0.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综合工作类。主要公开民政工作总体政策、总体措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内部管理等综合工作信息。如《2009年民政工作情况和2010年民政工作举措》。
2.民间组织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建设应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闽民管〔2010〕104号)。
3.救灾救济类。主要公开救灾应急、灾后恢复重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及农房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全省农村住房保险的实施意见》(闽民救〔2010〕50号)。
4.社会救助类。主要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民保〔2010〕283号)。
5.优待抚恤类。主要公开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和拥军优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10〕330号)。
6.军休、退伍安置类。主要公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补助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评选推荐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的通知》(闽民安〔2010〕105号)。
7.基层民主自治类。主要公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民建〔2010〕79号)。
8.社区建设类。主要公开城市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闽民建〔2010〕194号)。
9.区划地名类。主要公开行政区划调整、标准地名标志设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边界联检工作的通知》(闽民勘〔2010〕16号)。
10.社会福利类。主要公开孤残儿童救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福利企业审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闽民福〔2010〕369号)
11.社会事务类。主要公开殡葬管理、建设公墓审批、婚姻登记、收养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报》(闽民事〔2010〕32号)
12.人事任免类。主要公开厅内设处室人员任免情况。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林跃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民人〔2010〕116号)。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公开情况。2010年度我厅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历年累计公开1740条。2010年度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003人次。
2.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情况。2010年度我厅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64条。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情况。2010年度共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245条,历年累计送交政府信息17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201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传真申请,同意公开1件,涉及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创新。
2011年我厅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政府有关部署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持续加大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市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乡镇敬老院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和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梳理、完善“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的使用、管理、考核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充实、调整网站栏目,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的科学性,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厅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文 号:闽民办函〔2011〕15号
信息标题:福建省民政厅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10128
信息内容: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fujian.mc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民政厅联系(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9376,电子邮箱:fjsmzt@fj.gov.cn)。
一、概述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省级福彩公益金、救灾捐赠资金等民政资金使用管理透明度。我厅及时公开了省级福彩公益金等民政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09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使用情况的公告》、《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拨补2009年度“明天计划”专项经费的通知》、《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资金支出情况公告》和省救灾物资储备库进场道路工程施工、省军供站厨房改造装修工程招投标等信息。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厅高度重视农村敬老院、市县社会福利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等民生工程的规划工作,及时公开了《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敬老院建设项目的通知》、《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10年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的通知》、《全省2010年建立500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实施方案》等规划信息。同时,运用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运行实行全程监控,及时督促改进,2010年,我厅网上审批平台共办结45件。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部署要求,认真做好福建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内容保障工作,全年共报送涉及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等方面的信息29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不断改进“福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途径,充实“信息公开专栏”、“通知公告”、“政策法规”等栏目内容,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民政政策法规等民政政务信息,并开辟了“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全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2010防灾减灾日——减灾从社区做起”等专栏。同时持续利用“福建民政”半月刊、新闻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渠道,通报民政各项工作进展,针对惠民利民的重大政策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按照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本厅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系列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的制定、报送、保密审查等流程,确保公开信息及时、准确,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0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1.22%;综合工作类24条,占9.80%;民间组织管理类113条,占46.12%;救灾救济类17条,占6.94%;社会救助类16条,占6.53%;优待抚恤类6条,占2.45%;军休、退伍安置类3条,占1.22%;基层民主自治类2条,占0.82%;社区建设类10条,占4.08%;区划地名类8条,占3.27%;社会福利类10条,占4.08%;社会事务类15条,占6.12%;人事任免类16条,占6.53%;其他2条,占0.82%。
截至2010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6条,占0.34%;综合工作类149条,占8.56%;民间组织管理类1010条,占58.05%;救灾救济类62条,占3.56%;社会救助类68条,占3.91%;优待抚恤类43条,占2.47%;军休、退伍安置类11条,占0.63%;基层民主自治类18条,占1.03%;社区建设类43条,占2.47%;区划地名类58条,占3.33%;社会福利类99条,占5.69%;社会事务类113条,占6.49%;社会工作者管理类3条,占0.17%;人事任免类55条,占3.16%;其他类2条,占0.1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综合工作类。主要公开民政工作总体政策、总体措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依法行政、内部管理等综合工作信息。如《2009年民政工作情况和2010年民政工作举措》。
2.民间组织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行政许可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建设应用信息网络平台加强社会组织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闽民管〔2010〕104号)。
3.救灾救济类。主要公开救灾应急、灾后恢复重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及农房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人保财险福建省分公司关于全省农村住房保险的实施意见》(闽民救〔2010〕50号)。
4.社会救助类。主要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闽民保〔2010〕283号)。
5.优待抚恤类。主要公开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和拥军优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10〕330号)。
6.军休、退伍安置类。主要公开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补助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评选推荐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工作的通知》(闽民安〔2010〕105号)。
7.基层民主自治类。主要公开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广泛开展农村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闽民建〔2010〕79号)。
8.社区建设类。主要公开城市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社区工作保障条件的意见》(闽民建〔2010〕194号)。
9.区划地名类。主要公开行政区划调整、标准地名标志设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边界联检工作的通知》(闽民勘〔2010〕16号)。
10.社会福利类。主要公开孤残儿童救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福利企业审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闽民福〔2010〕369号)
11.社会事务类。主要公开殡葬管理、建设公墓审批、婚姻登记、收养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全省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情况的通报》(闽民事〔2010〕32号)
12.人事任免类。主要公开厅内设处室人员任免情况。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林跃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民人〔2010〕116号)。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公开情况。2010年度我厅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历年累计公开1740条。2010年度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6003人次。
2.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情况。2010年度我厅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64条。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情况。2010年度共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245条,历年累计送交政府信息174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2010年我厅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传真申请,同意公开1件,涉及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度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0年我厅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信息公开渠道需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机制需进一步创新。
2011年我厅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政府有关部署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持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切实落实监督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持续加大救灾救济、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等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和市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乡镇敬老院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公开力度,不断提高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二是加强和完善门户网站建设。梳理、完善“福建民政”门户网站的使用、管理、考核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充实、调整网站栏目,确保政府门户网站功能的科学性,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厅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0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45 |
174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45 |
174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1 |
1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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