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民政厅
时间: 2010-02-25 00:00
索 引 号:FJ00110-1500-2010-00019
文 号:闽民办函〔2010〕3号
信息标题:福建省民政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00129
信息内容:
福建省民政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fujian.mca.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民政厅联系(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9376,电子邮箱:fjsmzt@fj.gov.cn)。
一、概述
2009年我厅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通过《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工》,细化各处(室、局)的职责分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
(二)认真执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试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文件送交、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特别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方面,坚持从发文审核抓起,拟稿人、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审稿人、签发人严格按照《福建省民政厅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对文件的“密级”和“公开属性”逐级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根据信息更新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和民政部办公厅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综合工作类18条,占8.70%;民间组织管理类108条,占52.17%;救灾救济类3条,占1.45%;社会救助类10条,占4.83%;优待抚恤类8条,占3.86%;军休、退伍安置类1条,占0.48%;基层民主自治类1条,占0.48%;社区建设类7条,占3.38%;区划地名类5条,占2.42%;社会福利类7条,占3.38%;社会事务类13条,占6.28%;社会工作者管理类2条,占0.97%;人事任免类24条,占11.59%。
截至2009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0.20%;综合工作类125条,占8.36%;民间组织管理类897条,占60%;救灾救济类45条,占3.01%;社会救助类52条,占3.48%;优待抚恤类37条,占2.47%;军休、退伍安置类8条,占0.54%;基层民主自治类16条,占1.07%;社区建设类33条,占2.21%;区划地名类50条,占3.34%;社会福利类89条,占5.95%;社会事务类98条,占6.56%;社会工作者管理类3条,占0.20%;人事任免类39条,占2.6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综合工作类。主要公开民政工作总体政策、总体措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综合工作信息。如《2008年民政工作情况和2009年民政工作举措》。
2.民间组织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行政许可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监察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的通知》(闽民管〔2009〕164号)。
3.救灾救济类。主要公开灾民救助和救灾捐赠款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公告》。
4.社会救助类。主要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09〕201号)。
5.优待抚恤类。主要公开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和拥军优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09〕183号)。
6.军休、退伍安置类。主要公开复退军人和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民安〔2009〕210号)。
7.基层民主自治类。主要公开村委会选举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妇联转发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民建〔2009〕26号)。
8.社区建设类。主要公开城市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民建〔2009〕83号)。
9.区划地名类。主要公开行政区划调整、标准地名标志设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民勘〔2009〕11号)。
10.社会福利类。主要公开孤残儿童救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福利企业审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及使用情况的公告》(福建省民政厅公告第1号)
11.社会事务类。主要公开殡葬管理、建设公墓审批、婚姻登记、收养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督查专项治理乱建坟墓情况的通报》(闽民事〔2009〕365号)
12.社会工作者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工作者管理、社会工作者资格认定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闽民人〔2009〕214号)。
13.人事任免类。主要公开厅内设处室人员任免情况。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汪洁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民人〔2009〕321号)。
(三)至2008年底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完成情况。按由远及近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本部门制作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8条,编制了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可公开文件目录。截止2009年3月,我厅2003年至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已全部在网上公布,有关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也于2009年1月底前全部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公开情况。我厅将“福建民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意见箱、年度报告等二级栏目,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9年度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历年累计公开1495条。2009年度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2423人次。
2.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情况。2009年度我厅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53条。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情况。2009年度共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207条,历年累计送交政府信息149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2009年度我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我厅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水平与省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关建设要求,提高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通报等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加大统计信息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四是拓展公开渠道,探索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增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厅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文 号:闽民办函〔2010〕3号
信息标题:福建省民政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福建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00129
信息内容:
福建省民政厅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fujian.mca.gov.cn)查询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民政厅联系(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1,电话:0591—87559376,电子邮箱:fjsmzt@fj.gov.cn)。
一、概述
2009年我厅按照《条例》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严格执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并通过《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分工》,细化各处(室、局)的职责分工,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推进力度。
(二)认真执行相关配套制度,确保工作实效。严格落实《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试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文件送交、档案管理等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特别在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方面,坚持从发文审核抓起,拟稿人、处室负责人、办公室审稿人、签发人严格按照《福建省民政厅保密工作实施细则》对文件的“密级”和“公开属性”逐级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根据信息更新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
(三)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水平。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参加省政府办公厅和民政部办公厅组织的各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09年度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其中综合工作类18条,占8.70%;民间组织管理类108条,占52.17%;救灾救济类3条,占1.45%;社会救助类10条,占4.83%;优待抚恤类8条,占3.86%;军休、退伍安置类1条,占0.48%;基层民主自治类1条,占0.48%;社区建设类7条,占3.38%;区划地名类5条,占2.42%;社会福利类7条,占3.38%;社会事务类13条,占6.28%;社会工作者管理类2条,占0.97%;人事任免类24条,占11.59%。
截至2009年底,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95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0.20%;综合工作类125条,占8.36%;民间组织管理类897条,占60%;救灾救济类45条,占3.01%;社会救助类52条,占3.48%;优待抚恤类37条,占2.47%;军休、退伍安置类8条,占0.54%;基层民主自治类16条,占1.07%;社区建设类33条,占2.21%;区划地名类50条,占3.34%;社会福利类89条,占5.95%;社会事务类98条,占6.56%;社会工作者管理类3条,占0.20%;人事任免类39条,占2.6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综合工作类。主要公开民政工作总体政策、总体措施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内部管理等综合工作信息。如《2008年民政工作情况和2009年民政工作举措》。
2.民间组织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和行政许可审批结果、行政处罚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监察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的通知》(闽民管〔2009〕164号)。
3.救灾救济类。主要公开灾民救助和救灾捐赠款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支援汶川地震灾区捐赠资金收支情况公告》。
4.社会救助类。主要公开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乡医疗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敬老院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做好重度残疾人生活和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闽民保〔2009〕201号)。
5.优待抚恤类。主要公开烈属、伤残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等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政策、补助标准和拥军优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提高我省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闽民优〔2009〕183号)。
6.军休、退伍安置类。主要公开复退军人和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病故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批复》(闽民安〔2009〕210号)。
7.基层民主自治类。主要公开村委会选举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妇联转发民政部、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民建〔2009〕26号)。
8.社区建设类。主要公开城市社区建设、农村社区建设和社区居委会选举等方面的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民建〔2009〕83号)。
9.区划地名类。主要公开行政区划调整、标准地名标志设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民勘〔2009〕11号)。
10.社会福利类。主要公开孤残儿童救助、社会福利机构管理、福利企业审批、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2008年度省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及使用情况的公告》(福建省民政厅公告第1号)
11.社会事务类。主要公开殡葬管理、建设公墓审批、婚姻登记、收养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督查专项治理乱建坟墓情况的通报》(闽民事〔2009〕365号)
12.社会工作者管理类。主要公开社会工作者管理、社会工作者资格认定等方面信息。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闽民人〔2009〕214号)。
13.人事任免类。主要公开厅内设处室人员任免情况。如《福建省民政厅关于汪洁生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闽民人〔2009〕321号)。
(三)至2008年底对2003年以来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完成情况。按由远及近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本部门制作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8条,编制了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可公开文件目录。截止2009年3月,我厅2003年至2008年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信息已全部在网上公布,有关信息的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也于2009年1月底前全部送交省档案馆、省图书馆。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公开情况。我厅将“福建民政”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在网站上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制度规定、意见箱、年度报告等二级栏目,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09年度在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7条,历年累计公开1495条。2009年度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22423人次。
2.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公开情况。2009年度我厅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公开信息53条。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情况。2009年度共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送交政府信息207条,历年累计送交政府信息1495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2009年度我厅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厅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我厅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化建设水平与省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主动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关建设要求,提高信息公开专栏的规范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监督通报等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三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加大统计信息和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四是拓展公开渠道,探索依托社区信息平台,增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厅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09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07 |
149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07 |
149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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