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民政厅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民政厅
时间: 2009-04-02 00:0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附表七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民政”门户网站(fujian.mca.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建省民政厅联系(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邮编:3500001,电话:0591—87559376,电子邮箱:fjsmzt@fj.gov.cn)。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2008年我厅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由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同时,成立了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认真梳理,基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我厅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政府信息科学分类,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由远及近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本部门的可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制了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可公开文件目录。
(三)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试行)》,明确、细化厅机关各处(室、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省民政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并印制了相关文书。根据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的定期送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于每月5日和20日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定期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电子文本。截至目前,我厅已完成2003年以来可公开文件纸制文本和电子文本的送交工作。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观看录像、邀请专家讲解、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厅干部和各处(室、局)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网络培训和考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08年底,我厅主动公开的2008年度新生成的政府信息22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占0.9%;综合工作类20条,占8.7%;民间组织管理类144条,占62.9%;救灾救济类8条,占3.5%;社会救助类10条,占4.4%;优待抚恤类5条,占2.2%;军休、退伍安置类1条,占0.4%;基层民主自治类2条,占0.9%;社区建设类2条,占0.9%;区划地名类6条,占2.6%;社会福利类8条,占3.5%;社会事务类12条,占5.2%;人事任免类9条,占3.9%。
梳理的2003年—2007年可公开政府信息105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0.1%;综合工作类87条,占8.3%;民间组织管理类645条,占60.9%;救灾救济类34条,占3.2%;社会救助类32条,占3.0%;优待抚恤类24条,占2.3%;军休、退伍安置类6条,占0.6%;基层民主自治类13条,占1.2%;社区建设类24条,占2.3%;区划地名类39条,占3.7%;社会福利类74条,占7.0%;社会事务类73条,占6.9%;社会工作者管理类1条,占0.1%;人事任免类6条,占0.6%。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群众了解我厅公开的信息,我厅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布政府信息:
1.通过福建省民政厅门户网站(2008年11月以前为“海峡民政网”,11月改版后为“福建民政”网)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截至2008年底,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当面申请,同意公开1件,涉及退伍安置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从2008年12月起正式执行,2008年我厅暂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我厅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量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无法在网站上在线提交;二是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对生成的信息是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公开”,还存在界定不清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程序的知情度;二是积极与网站技术支持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公开申请的在线提交;三是加强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
七、附表
一、概述
按照《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2008年我厅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初步建立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条例》和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确定由厅办公室牵头负责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同时,成立了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处(室、局)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专人负责,加大推进和协调工作的力度。
(二)认真梳理,基本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我厅参照《福建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和《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对民政政府信息科学分类,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按由远及近的原则,对2003年以来本部门的可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编制了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可公开文件目录。
(三)建章立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我厅制定了《福建省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规定(试行)》,明确、细化厅机关各处(室、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和职责,建立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制、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监督通报、档案管理一系列制度;同时,根据本部门实际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规范了省民政厅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部处理流程,明确了每一个环节的操作要求和办理时限,并印制了相关文书。根据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起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的定期送交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于每月5日和20日向省档案馆、省图书馆定期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电子文本。截至目前,我厅已完成2003年以来可公开文件纸制文本和电子文本的送交工作。
(四)加强宣传,扎实开展培训工作。通过观看录像、邀请专家讲解、以会代训等形式,分批次、分层次,就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要求和规范、政府公开信息的梳理填报等对全厅干部和各处(室、局)具体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全体干部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网络培训和考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截至2008年底,我厅主动公开的2008年度新生成的政府信息22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2条,占0.9%;综合工作类20条,占8.7%;民间组织管理类144条,占62.9%;救灾救济类8条,占3.5%;社会救助类10条,占4.4%;优待抚恤类5条,占2.2%;军休、退伍安置类1条,占0.4%;基层民主自治类2条,占0.9%;社区建设类2条,占0.9%;区划地名类6条,占2.6%;社会福利类8条,占3.5%;社会事务类12条,占5.2%;人事任免类9条,占3.9%。
梳理的2003年—2007年可公开政府信息1059条。其中机构职能类1条,占0.1%;综合工作类87条,占8.3%;民间组织管理类645条,占60.9%;救灾救济类34条,占3.2%;社会救助类32条,占3.0%;优待抚恤类24条,占2.3%;军休、退伍安置类6条,占0.6%;基层民主自治类13条,占1.2%;社区建设类24条,占2.3%;区划地名类39条,占3.7%;社会福利类74条,占7.0%;社会事务类73条,占6.9%;社会工作者管理类1条,占0.1%;人事任免类6条,占0.6%。
(二)公开形式
为方便群众了解我厅公开的信息,我厅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发布政府信息:
1.通过福建省民政厅门户网站(2008年11月以前为“海峡民政网”,11月改版后为“福建民政”网)上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
截至2008年底,我厅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方式为当面申请,同意公开1件,涉及退伍安置方面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具体标准从2008年12月起正式执行,2008年我厅暂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厅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我厅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依申请公开量较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无法在网站上在线提交;二是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对生成的信息是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还是“不公开”,还存在界定不清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方式、程序的知情度;二是积极与网站技术支持部门沟通,实现信息公开申请的在线提交;三是加强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厅机关工作人员的主动公开意识。
七、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年末 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128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1288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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