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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牢牢兜住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来源: 永定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21 13:29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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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主动排查,应保尽保。

  以前,低保都是由个人提出申请,并经乡村审核上报后,该区民政部门再给予审批。但这种做法有可能会由于个别困难群众由于对低保政策不了解而造成“漏保”。

  对此,永定区民政局着力推进困难群众排查工作常态化,完善应保对象主动发现机制。对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或智力三级残疾)、重病患者、未纳入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近年来退保对象、近年申请未通过对象等5类群体的排查工作。及时发现符合低保条件但未提出申请的困难群众,协助他们办理申请手续。对暂未列入低保保障的建立台账,及时跟踪。

  二是主动作为,应救尽救。

  在疫情防控期间,该区民政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充分发挥临时救助 “救急难”的作用。

  案例

  在疫情排查工作中,发现合溪镇天丰村村民刘某某一家因疫情影响(春节前有往返合溪)被隔离在城区的家中,老母亲春节前一直住院医疗费支出较多,现仍卧病在床。该区民政局社会救助股负责人认真核实该户存在的困难后,迅速按急难型临时救助方式先行救助该户2000元,协助解决生活困难。疫情缓解后,刘某某在来到区民政局补办临时救助手续时,一遍遍的说着感谢的话,虽然都带着口罩,但他感激的话语让救助干部心里倍感温暖。

  三是精准识别,敢于担当。

  长期以来,低保保障工作中,家庭收入判断是一个难点。部分困难群众的家庭收入和困难程度乡村干部往往不好界定、甚至不敢界定,总是怕出错、怕被追责。对此,该区民政局心怀群众、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经常走村入户了解困难群众家庭情况,及时解决乡村认定的难题。

  案例1

  抚市镇五联村村民黄某某因患心脏病,病情严重医疗费支出大,家庭出现困难,镇村及时帮助该户申请低保。在低保申请中,黄某某的病情加剧急需动手术,但因该户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还未出具,乡镇救助干部不敢评定是否符合低保,得知这一情况,该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社会救助股工作人员及时和镇村干部一并入户,核实该户的情况,共同研判,确认该户符合纳入低保,同时给予临时救助。

  案例2

  湖坑镇洋多村村民余某某因突发脑干出血破入脑室入院治疗,但病情发展较快,导致全身瘫痪,多处器官也出现感染,一直需在医院治疗,医疗费支出较大。原本靠其父亲在龙岩开店,家庭生活还算稳定,但经不起持续的住院治疗开支及为了照顾病人,店铺生意锐减,一家人顿时陷入困境。镇村及时协助该户申请了低保,但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发现该户资金信息交易流水较大,镇政府包村领导及干部多次讨论也不敢判定是否符合低保。该区民政局得知这一情况后,联合派驻纪检组同志通过入户调查核实,确认该户资金信息交易流水数额较大的合理性,将余某某及时纳入低保保障,同时给予临时救助,及时保障了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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