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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跟党走 发展谱新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社会组织工作综述

来源: 福建省社会组织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2-08-10 18:07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党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社会组织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有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积极引导发展和严格依法管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从“多不多”、“快不快”向“稳不稳”、“好不好”转变,从注重数量增长、规模扩张向能力提升、作用发挥转型,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

  一、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围绕确保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推动党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程,建立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机制,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两个覆盖”。将党建工作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管好社会组织“政治方向”“关键少数”和“重大活动”,推进社会组织负责人和党组织负责人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促进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建立党建工作创新联盟,形成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综合党委统一管理、联盟工作组和党建指导员联合负责、各支部共同落实的工作机制,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政策创制持续发力。社会组织工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得到有力支撑。2013年5月,省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意见》,明确改革登记管理制度、培育发展重点、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强化扶持措施、加强自身建设管理等措施。2015年7月,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福建省行业协会发展促进办法》,明确行业协会规范管理、扶持促进等措施。2016年12月,省两办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组织登记审查、培育扶持、管理监督、自身建设、党建等相关措施,为推动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奠定基础。2020年11月,省民政厅会同省委两新工委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省级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措施》,强调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并明确相关措施,切实解决社会组织工作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三、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注重登记审批“放管服”,落实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允许行业协会商会一业多会、下放异地商会和基金会登记权限、取消社会团体筹备行政审批等政策,支持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组织成立,全省民政部门登记社会组织3.59万个,基本形成遍布城乡、门类齐全、覆盖经济社会生活相关领域的社会组织体系。注重以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激发活力,以“五分离、五规范”为重点的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进程取得积极进展,福建省脱钩工作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作经验交流。注重评估牵引高质量发展,在全国率先出台《福建省学术类社会团体评估技术规范》《福建省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技术规范》两个地方标准,印发文件专题部署推进全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评估全省性社会组织504家(其中5A83家、4A190家、3A214家、3A以下17家)。注重数字赋能,创新“互联网+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打造福建省社会组织“一网(福建社会组织网)一号(福建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一平台(福建社会组织管理平台,涵盖登记、年报等系统)”服务格局,让社会组织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让数据多跑路、高协同、易使用,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效能。注重平台支撑,建设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强化孵化基地培育扶持、能力提升、资源整合、引导规范、成果展示功能,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监管执法更有力度。在全国率先试行社会组织年报制度改革,2019年省级先行试点,2021年实现省、市、县三级全覆盖,打好系统开发、数据完善、服务优化、结果适用“组合拳”,形成年报前、年报中、年报后“闭环”,实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效率提高、效能提升、效益提增“多赢”。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开展行政约谈、双随机抽查、财务抽查审计、信用监管、行政处罚等工作,促进社会组织依法依规运行。开展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全省引导注销社会组织4937家、撤销社会组织463家。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全省共摸排核查线索266条,公布5批43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劝散172家、取缔42家、引导进行合法登记27家,福建省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纳入110联动机制、群众发现线索可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做法得到民政部充分肯定。

  五、闽台交流持续深化。围绕服务大局,立足区位优势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批准成立以“海峡”冠名的社会组织,对台湾同胞在福建举办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试点登记;支持台湾同胞在自贸试验区内独资设立社会服务类民办非营利性机构并担任法人代表;鼓励台湾同胞加入福建省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在闽台湾科技人员可担任社团理事及以上职务。积极向民政部争取台资企业协会有关政策并获支持,同意福建省在全国率先试行。引导福建省社会组织与台湾同类社会组织开展对口交流,建立联系互动机制,促进两岸经贸、文化、科技、教育、农业、旅游等多领域紧密合作、共同发展,涌现出福建省青年建筑师协会承办的两岸青年建筑师携手乡建乡创助推乡村振兴等闽台交流品牌。支持福建省社会组织参加闽台产业对接和项目展览,社会组织依托“5.18”“6.18”“9.8”等平台,组团办展和参加项目对接并取得显著成效。与此同时,探索开展社会组织“走出去”工作,参与承办金砖国家政党、智库和民间社会组织论坛工作并取得圆满成功。

  六、积极作用得到彰显。着力脱贫攻坚,动员社会组织立足自身资源禀赋,在承担公共服务、提供智力支持、实施帮扶项目等方面主动作为,促进社会帮扶资源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汇聚,全省社会组织在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消费扶贫等领域积极发力,累计投入经费17亿元,帮扶贫困人口近233.4万人次;福建省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经验连续两年获得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通报表扬,10个扶贫案例获评国务院扶贫办年度社会组织扶贫50佳案例。着力乡村振兴,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福建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实施“阳光1+1”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省共有1000多家社会组织与1000多个老区村结对,助力老区振兴发展。着力疫情防控,引导社会组织发挥各自行业优势、专业特长,急疫情防控所急、想疫情防控所需,形成“出钱出力出主意”局面,凝聚疫情防控的强大社会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社会组织在参与疫情防控中捐款捐物达15亿元。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全省行业协会商会为会员企业减费10529万元、惠及会员企业2.3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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