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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民政局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1+1”牵手行动座谈会

来源:龙岩市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7-27 16:32     点击数:     字体: 默认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向纵深发展,7月13日上午,龙岩市民政局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1+1”牵手行动座谈会,总结回顾一年来工作开展情况、交流做法经验、分析困难问题,对进一步推进“阳光1+1”牵手行动、实现社会组织和老区村共同发展目标等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市民政局有关领导,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42家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负责人近60人参加座谈会。

  各县(市、区)民政局分别汇报了“阳光1+1”工作情况;龙岩市老区建设促进会、福建省龙岩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福建省东南科技产业开发研究院、龙岩市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武平县岩前商会等五家社会组织作了典型经验交流,结合挂钩老区村实际和资源禀赋,分别从加强链接社会资源,关爱残疾特殊群体,发展特色产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强化技术扶持,发展红色文化等方面介绍了帮扶措施、成效和体会;市民政局领导总结回顾了全市“阳光1+1”工作情况,通报表扬了60家帮扶成效较好的社会组织,通报批评了21家帮扶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社会组织,提出工作要求,并就《龙岩市进一步推进“阳光1+1(社会组织+老区村)牵手计划”行动方案》进行解读。

  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亮春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目标任务要“硬”起来。《乡村振兴促进法》明确社会组织是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者,《2021年度福建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方案》将“阳光1+1”牵手计划情况列入考核内容,要求老区村结对共建数量达到本地老区村总数的15%以上。各级民政部门和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职尽责,对照目标要求,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积极主动作为,形成“出钱出力出主意”良好局面,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提升能力、打造品牌、展示形象。二是组织领导要“强”起来。各级民政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老区村要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充分认识“阳光1+1牵手计划”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分析研究,务求工作实效,提升共建水平,实现社会组织和老区村共同发展、双向共赢。三是宣传引导要“活”起来。要加强典型培育和信息报送,各县(市、区)培育3个以上示范点,总结一批好的经验做法,打造一批工作品牌,并多形式广泛宣传。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领、监督管理,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工作机制,营造全社会踊跃助力老区村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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